根据《广西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坚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优秀考生。
2、坚持复试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加强研究生招考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人(含推免生7人),后续学校可能对我院招生指标进行微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学院网页消息。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成绩达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2)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2、调剂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符合广西大学调剂相关要求;
(2)成绩达到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以上;
(3)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4)学院复试遴选小组对调剂考生综合评估后择优遴选复试考生。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本科成绩单、考级证书、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专项计划生还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原件供查验,并交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报到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环节。
4、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5、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
四、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各复试工作小组,规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选聘有责任心的教师履行职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及调剂办法,组织开展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五、复试批次与时间安排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上午;调剂考生安排在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及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和学院复试工作群消息。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1、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话,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我校接收外校调剂考生和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满足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院根据要求审核调剂考生的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的方可参加复试。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必须报告研究生院招生办。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
七、复试的环境要求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复试。
学院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后果自负。
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参加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不得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正面朝向摄像头。
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用学信网复试软件进行联络(备用腾讯会议系统)。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生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学院评委面试室提前一天消毒,评委座位间隔需保持一定间隔。面试室设置双机位,主机位要能拍摄到所有评委及主要动作,能向考生清晰展示要求事项;次机位是远景机位,所有评委原则上应在镜头内,主要监控评委周边环境。
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招生学院有权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12小时内如果考生未主动联系上招生学院,作放弃复试处理。
复试过程中,评委出现不当行为,考生应当先完成考试,过后再向学校申诉;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八、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思想品德考核
对考生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察方式:面试。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业务考核
此项考核含三项内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察方式:面试。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包含考生自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单项分值:满分20分。
2、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结合复试科目进行(但不仅限于复试科目),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
单项分值:满分40分。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
单项分值:满分40分。
所有考生的复试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一切录音、录像的资料由学院负责妥善保存,保存三年。
九、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政治、英语)/2;(调剂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总分(政治、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加分]/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标准分=[统考分(政治、英语)+(加分×200/500)]/2;(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成绩+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成绩
(三)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复试成绩标准分)/2,考生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排名与录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录取
分批开展复试,分批排名分批录取。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达到复试合格线的第一批录取,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再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标准相同。每批次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独立排序,按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未满时,可从下一批次复试考生中再次考核择优录取。
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二)录取规则
1、相同学科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然相同,可根据需要增加附加考试);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标准分60分为复试合格分数线。复试成绩标准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候补与补录
每批次公布录取名单时,可设定若干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于依次选择录取。
学院将在8:00-23:00期间通过电话通知候补录取考生,如果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以上未能联系上候补考生,视考生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之内做出反应,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复试所需硬件并完成测试,与学院提前取得联系,使用较为固定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二)复试特殊情况处理
1、因网络设备原因考生未准备好,可先跳过,后续“插队”复试。
2、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硬件申请参加复试,学院可以拒绝其参与复试。
4、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在身份确认前学院可以拒绝其参与复试。
(三)其他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2022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专业招生指标。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为防止协同作弊,禁止考生录音、录频,警告无效后取消复试资格。
4、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不确定指导教师。
5、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6、联系、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1243。业务监督电话:0771-3236371。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2142;邮箱:liuyist@gxu.edu.cn。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郑老师,0771-3224560。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771-3232827;邮箱:wuliyjsb@126.com。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开云综合中国
2023年3月15日